商洛市商务局:
为了规范鲜茧收烘秩序,促进我县蚕桑产业依法有序发展,根据商务部、国家工商总局颁布的《鲜茧收购资格认定办法》(商务部、国家工商总局2007年第4号)和陕西省商务厅、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《实施〈鲜茧收购资格认定办法〉细则》(陕商发[2007]560号)的有关规定,结合我县实际并经县政府同意,我县鲜茧收烘站布局规划如下:
一、我县鲜茧收烘站布局规划原则
1、全县鲜茧收烘布局规划,应坚持适度规模,相对集中并有利于促进贸工农一体化发展的原则,提高蚕农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。
2、全县鲜茧收烘站布局规划应根据交通条件、收购能力和生产发展趋势进行科学规划,优化布局,提高组织化、规模化经营水平。
3、鼓励缫丝生产企业、丝绸企业与蚕农和蚕农合作组织建立稳定的经济关系,给予风险投资,提供技术服务,与蚕农形成订单收购、返利收购等协作关系。
4、鼓励在蚕桑基地建设和新农村建设中做出贡献的贸工农一体化缫丝、丝绸生产企业从事鲜茧收购活动。
5、鲜茧收购经营者从事鲜茧收购活动必须在规划的区域内进行,并按程序取得鲜茧收购资格。
二、我县鲜茧收烘站布局规划
根据我县蚕桑生产发展情况,我县境内规划18个鲜茧收烘站,具体设置如下:
1、洛南县永丰茧站;
2、洛南县城关茧站;
3、洛南县保安茧站;
4、洛南县卫东茧站;
5、洛南县四皓茧站;
6、洛南县高耀茧站;
7、洛南县三要茧站;
8、洛南县寺坡茧站;
9、洛南县古城茧站;
10、洛南县灵口茧站;
11、洛南县庙台茧站;
12、洛南县景村茧站;
13、洛南县柏峪寺茧站;
14、洛南县麻坪茧站;
15、洛南县庙坪茧站;
16、洛南县石门茧站;
17、洛南县石坡茧站;
18、洛南县寺耳茧站;
特此报告
洛南县经济贸易局
二00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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